违规电焊引发火灾,案例导致9家公司、警示4部轿车不同程度烧毁,判厦损失达1900万元以上……日前,门场同安区人民法院这起事故案件作出判决,厂房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火灾获刑分别判处厂房的两人房东、实际管理者柯某及电焊施工的案例现场管理者王某三年六个月及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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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概述
鏖战28小时的警示厂房大火
同安区同盛路268号厂房发生火灾,出动大同、判厦潘涂、门场马巷、厂房新店、火灾获刑新民、两人孙坂、案例杏林、特二共计8个消防站32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灭火处置。鏖战28小时后,大火被彻底扑灭。事故造成厂房内9家公司、停放在附近的4部轿车不同程度烧毁、损坏,损失达1900万元以上。
▲消防员灭火救援现场
▲扑灭明火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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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原因
又是违规电焊惹的祸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焊工在厂房屋顶进行无证电焊施工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焊施工作业中高温熔渣滑落,引燃厂房三层仓库可燃物后引发火灾。
▲火灾调查人员进入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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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法院审理
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王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被告人王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时自愿认罪,系自首,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和补充规定》(公通字﹝2008﹞36号、公通字﹝2017﹞12号)第八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
作业现场
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
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其他案例
案例一
湖北咸宁,一废弃房屋发生火灾,致3人被困。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立即到场处置,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工人在焊割操作时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违规切割铁栏杆,导致火花飘落,引燃楼梯间的可燃物。电焊工艾某某无电焊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遵守焊切割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8时46分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贸老馆1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发生火灾。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在拆除过程中,陈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员)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最终蔓延扩大成灾。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
案例三
8时54分,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10万方调节池上方外包作业人员违规用氩弧焊对除臭设施风管漏点进行焊接施工时发生燃爆,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5池顶盖坍塌,池顶除臭装置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罗华云带领未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范文龙、朱发明、张斌违规进行氩弧焊作业。作业人员不了解作业的风管内充满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未办理动火作业证,在没有对需作业的不锈钢管道进行隔离、清洗、置换、监测的情况下,进行氩弧焊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案例四
内蒙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吨/年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检维修作业人员在烟道垂内部进行热切割动火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切割金属熔渣掉落引发火灾;火情扩大后,引燃了升温箱和烟道内防护层,火灾烟气窜入脱硫塔内,造成正在塔内作业的7人全部中毒窒息死亡。调查显示,此次事故中的部分项目部热切割作业和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考核,无特种作业资格。
案例五
山西省临汾市临汾染化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二硝车间硝化分离器至水洗锅间的放料蒸汽夹套管道有漏点,在未办理完动火作业票证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下,违规对夹套管道漏点进行补焊(电焊作业),导致放料管道内的二硝基氯苯受热分解爆炸。
电焊作业潜在危险
电焊作业存在潜在危险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为什么电焊那么容易起火?
01
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
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摄氏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02
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
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引起爆炸。
03
引起火灾不易被发现
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04
短路引发可燃物起火
电焊机的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损坏,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从源头做好防范
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审核丨姜志清陈荣亮
✏文案丨林晓静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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